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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余姚市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招聘87名公告

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4-04-07 13:29 浙江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00—4月11日16:00。报考人员在此规定时限内,登陆“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yuyaojiaoyuju.cc)(以下简称“网上”),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完整地录入报名信息(填写时确保信息准确、齐全,上传照片需近期免冠正面头像照),并按“保存”,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期限截止后不得改报其他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错填、漏填造成的报名不成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4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

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16: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16日16:00。

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7日14:30。报考人员登陆“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下午14:00,地点详见准考证上说明。

2.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及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成绩公布后划定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具体划定方法: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若平均分不足60分,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

4.下一轮考试入围对象确定

(1)综合能力测试对象确定:在笔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能力测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2)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若比例划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入围专业技能测试。

(3)无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对象确定:按招聘岗位指标一定的比例(岗位指标1—2人按1:3比例,3人及以上按1:2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若比例划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入围面试。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在“网上”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拟入围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报考人员。

3.报考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核,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因审核材料不齐或其他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复核的、现场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不能进入下一轮考试。

4.现场资格复核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打印,样张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或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凭生源地报考人员另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初中教师和高中教师招聘岗位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已获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的报考人员除外。

(6)其他有关证明。

(四)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和高中岗位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

1.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内容:教育教学观念、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心理素质、才艺特长、在校学习表现等。以面谈方式为主,时间3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员。

2.面试入围对象确定:根据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按招聘岗位指标一定的比例(岗位指标1-2人按1:3比例,3人及以上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若比例划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入围面试。

3.不按规定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者,视为弃权。

(五)专业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在面试前组织进行一次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与该岗位相关的特长。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员。

2.面试入围对象确定:根据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按招聘岗位指标一定的比例(岗位指标1-2人按1:3比例,3人及以上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若比例划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入围面试。

3.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者,视为弃权。

(六) 面试

1.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有关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员。

2.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

3.不按规定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七)考试成绩公布

1.考试成绩公布:笔试、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将适时在“网上”公布。

2.考试总成绩组成:

(1)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岗位和高中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3)无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若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皆相同,有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依次按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成绩)也相同时,则另行加笔试确定。

2.体检名单公布后因体检弃权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上述第一条规则执行,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弃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9月17日发布)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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